• 烟台大学对外合作与服务社会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负责对外合作与服务社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党委(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详细]

共1条  1/1 
首页上页下页尾页

版权所有:烟台大学合作发展处(服务烟台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电话:0535-6903321  邮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