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涛
职 称 教授
学 位 硕士
学 历 研究生
职 称 教授
职 务 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院长
研究领域 民商法
学习工作经历
关涛,男,一九六六年七月生于内蒙东胜县。一九八五年在内蒙伊盟中级法院参加工作,历任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一九九零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一九九一年九月开始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民法学专业,一九九四年六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今在烟台大学工作,历评烟台大学法律系讲师、法学院副教授、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民法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烟台大学英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图书馆副馆长、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院长。为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过讲《民法学》、《法理学》、《外国民商法》和《罗马法》,为民商法专业研究生主讲《合同法》与《比较民法》
个人主要成果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二项、教育部社科研究课题一项,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二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二部、合作专著一部,参与编写教育部核心课程教材《民法》。
荣誉奖励
于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三年两次被法学院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为法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五位教师之一,二零零二年获烟台大学优秀教师奖,二零零四年评为首届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三年获评烟台大学第二届和第三届学生心目中的优秀教师。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二项,省部级科研奖励五项。二零零一年被评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 二零零八年获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二零一一年获评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