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03点击数: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的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落实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现就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推进体系(以下简称“10+3”协调推进体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聚焦“十强”产业和“放管服”、高层次人才、重大基础设施三大支撑,运用工程化的办法,建立“统分结合、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重大工程全面起势、尽快见效,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二)推进原则

  1.突出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要求,聚焦以“四新”促“四化”,努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地,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2.突出统筹融合。坚持全省“一盘棋”,立足现有基础,强化统筹协调,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强化乘数效应。发挥各市特色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切实防止相互封闭、相互割裂。

  3.突出项目支撑。建设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强化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大办)牵头协调作用,促进资源集聚、力量集中、政策集成,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进展,切实防止泛泛谈、空对空。

  4.突出环境优化。坚持“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智库支持”,以深化“放管服”为突破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新体制机制,营造一流环境,切实防止责任不清、边界不明。

  二、总体架构

  (一)“十强”产业推进体系

  对“十强”产业,逐一构建“6个1”的推进体系。

  1.1名省领导同志牵头。每个产业由1名省领导同志牵头,靠前指挥,强化协调,统筹推动专班、智库、规划、基金、联盟(协会)等运作。

  2.1个专班推进。每个产业由1个专班负责推进。每个专班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牵头部门选派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系人。专班主要职责是制定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开展相关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争取落实,谋划相关产业发展方向、突破重点和园区布局,协调该领域重大项目的争取、落地、建设等工作。

  3.1个规划引领。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紧编制“十强”产业专项规划。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各专项规划与总体方案、实施规划和实施意见的衔接配套,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引领性,尽快按程序报批实施。

  4.1个智库支持。智库团队由牵头部门负责遴选组建,智库成员应为该领域全国一流专家,首席专家应为顶尖或领军人才。组建智库不是新设机构,可采取相对松散、灵活有效的市场化运行模式,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智库开展合作。智库主要职责是研究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政策建议,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投资结构调整提供咨询,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和研发提供指导。

  5.1个联盟(协会)助力。联盟(协会)由省工商联会同牵头部门提出组建或整合方案。联盟(协会)应广泛吸纳企业代表、中介组织等参与,负责人应为该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龙头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交流协作,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

  6.1支(或1支以上)基金保障。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总体框架下,优先设立“十强”产业基金。大力推动政银企合作,多渠道开展基金推介,充分撬动金融机构和境内外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确保每个产业至少有1支基金保障。基金设立工作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三大支撑推进体系

  对“放管服”、高层次人才、重大基础设施三大支撑,逐一建立“3个1”的推进体系。

  1.1名省领导同志牵头。每项任务由1名省领导同志牵头,统筹推动三大支撑任务落实。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个别任务采取双组长制。

  2.1个专班推进。主要职责是制定行动方案(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一流人才队伍、一流基础设施,有效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

  3.1套政策保障。围绕人才智力、制度环境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与协调争取,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政策保障。

  三、推进机制

  (一)强化督导考核

  1.一月一专题汇报。各工作专班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每月向省委常委会或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重点包括规划编制、项目推进、政策落地、基金运作、招才引智、招商引资等工作。

  2.一季一视频推进。每季度选择3个左右重点产业(重大支撑),采取视频推进会议形式,通报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经验交流,查摆问题不足,部署工作任务。

  3.一年一评估总结。将“10+3”重大事项推进情况作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评价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更加有效地传导外部压力、激发内生动力。

  (二)强化协调服务

  “10+3”协调推进体系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抓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定期督导。省重大办加强与各工作专班的有效衔接,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重大事项推进落实,适时开展进展情况评估。

  各牵头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配套,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市的统筹指导,强化与智库、联盟(协会)、基金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聚焦重大项目,搞好协调服务,加强要素保障,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建设。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要立足职能、创新思路,在强化财政资金扶持、缓解土地制约难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强化务实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省统计局加快完善“四新”“四化”和“十强”产业指标测算方法,健全监测通报制度,为科学决策、科学监测、科学考核提供支撑。

  四、工作要点

  一是对于智库运行、联盟(协会)组建和推进机制等问题,适时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研究细化后,由相关省领导同志和牵头部门抓好推进落实。

  二是省重大办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智库等相关经费从省财政或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是各市要对接全省规划、立足本地实际,构建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建立务实管用的推进体系。